小常识:学科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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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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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是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是一种学术分类;学术则是指专门的、有系统的学问。
学科的概念大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传递知识、教育教学的角度理解,学科的含义指的是“教学的科目”即教与学的科目。二是从生产知识、学问研究的角度理解,学科的含义则是指“学问的分支即科学的分支或知识的分门别类或亦可称之为研究方向”。三是从教学与科研的组织角度理解、学科是指学界的组织或学术组织即从事教学和科研或开展教学和科研的机构。
由此可见,学科是教学科目、学问分支、学界或学术组织的统称。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育划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增加了军事学,划分为12个学科门类。学科的另一种定义是:“依据一定的教学理论组织起来的科学基础知识的体系”,即“根据学问的性质而界定的知识集合”。如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生物学,社会科学中的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同和它相应的科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学科的体系既要反映科学的体系,又要符合教育教学要求。
二、专业是指高等学校根据社会分工需要而划分的学业门类。同时,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即“专门从事某一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所需要的知识集合”。课程的不同组合形成不同的专业。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按11个学科门类划分专业,共设有71个“二级类”,249种专业。研究生教育按12个学科门类划分88个一级学科,381个二级学科。通常,研究生教育的二级学科又称为“专业点”。
三、学科与专业的区别:
(1)学科与专业的构成不同。
学科的形成需要如下几个要素:一是研究的对象或研究的领域。二是理论体系。三是研究方法。专业的构成主要是由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专业“人”。培养目标对整个专业活动起导向和规范作用,专业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与设计。课程体系直接影响专业建设与发展,即课程体系的合理设置与否、质量高低、实施效果好坏直接影响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专业“人”主要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
(2)学科与专业设立原则与划分方法不同。
学科的设立,遵循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专业是按照社会对不同领域和岗位的专门人才的需要设置的。不同领域的专门人才需要什么样的知识结构作基础,专业就组织相关的学科来满足。专业是变化较快、相对活跃的科目体系。在划分方法上,学科是按照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来划分的;专业则是按照门类、二级类和专业来划分的。尽管学科和专业的门类数量和名称相差无几,但“一级学科”和专业目录的“二级类”在名称和数目上各不相同,“二级学科”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在名称和数目上相差较多,不易一一对应。
(3)学科与专业的目标不同。
学科以本学科研究的成果为目标,向社会提供的产品一般称为科研成果。专业则以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为目标,适应社会对不同层次人才在质量、数量上的具体要求。
(4)学科与专业教育的侧重不同。
学科承担的研究生教育侧重于学科教育,其“专业”名称与国家颁布的学科名称完全一致,事实上是某学科的“专业点”。研究生教育实际上是严格按照学科来进行培养的。专业承担的本科教育则侧重于专业教育,招生和毕业都是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来进行的,但是,本科生的教育也要明确其专业知识所涉及到的一个或几个学科体系。
综上所述,学科与专业的区别表明了两者之间的不可替代性。这一区别决定了高校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方面应有各自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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